
孝子面帶太和象 (45)
題解:
《孝經.開宗明義章》謂:「夫孝,始於事親,中於事君,終於立身。」而事親最基本之行為莫過於「口體之養」。
然若以不敬之心養其親,則與飼養動物有何差別?是以,事親之際,處必和氣,心現愉色,動婉容以得其歡。」如此方可稱為是一位孝子。
訓中訓:
一、
夫孝,天之經也,地之義也,民之行也。
天地之經,而民是則之,其更為百行之原。
精而極之,亦可參贊化育;而人間第一事,教民親愛,莫大於孝。
二、
子曰:今之孝者,是謂能養,至于犬馬,皆能有養,不敬,何以別乎?
故不敬其親,而敬他人者,謂之悖禮;不愛其親,而愛他人者,謂之悖德。
三、
事親之際,處必和氣,心現愉色,動婉容以得其歡。
為人之子,出于心之至誠,報親恩于萬一。
永言孝思,孝思維則,人人皆親其親,長其長,則天下平。
語譯:
一、
孝道,是上天永恆不變的常道,是大地順承蘊育的常理,是人民行為的準則。 故天地間的常理常道∼孝,是人民應該遵行的,它更是一切德行的基礎。
把此孝行發揮到精純的地步,也可以參贊天地化育萬物了。世間第一要事,就是教導人民相親相愛;這沒有比教人行孝更好的了。
二、
孔子曾說:「現在所謂的孝子,只是在衣食方面供養父母溫飽而已;至於家中的狗和馬也都能得到飼養;如果對父母不敬,那與飼養動物有何差別呢?
所以,不尊敬自己的親人而已先尊敬他人者,這叫做違背禮義;不愛自己的親人而先愛他人者,這叫做違背德行。
三、
事奉父母時,一定要和和氣氣,打從內心表現出愉悅的臉色,舉止言行要溫柔委婉,以邀得父母的歡心。
為人子女,當以至誠的心來孝順父母,即使如此做一輩子,也報答不完父母的大恩大德啊。
所以要終身愛慕父母,以孝做為一切德行的準則。如果人人能親愛他的親人,尊敬他的長輩,那麼天下就太平了!
段落要義:
一、孝是百行之原,極之可參贊化育
孝,多麼高深呀!相當於上天有永恆不變的道理,故孝道是萬世不變的真理;相當於地上有無所不順承的能力,故人當如地道順承天道一樣孝順父母。
是以,人類上得天道覆庇的恩惠,下得地道恭順的孕育,人於天地之中,當效法天地之道,以孝為先,孝順父母,如此家庭和睦,國家也就安定。
除此之外,孝更是所有德行的根源,若能以此為修道之始,精而行之,培內德建外功,推己及人,則必能立人之極,即能盡己、盡人、盡物之性,即可參贊天地化育之功。換言之,倡導行孝,便是人間第一事。
如〔本訓〕所示:「百行之原孝奉行,堯舜之日舉孝彰。」「八德第一言孝先,皆則天長地久講。」「人生於世間第一事,教導行孝本倡。」
二、孝由親始,貴在誠敬
儒家認為愛有親疏之別。故孟子謂:
「親親而後仁民,仁民而後愛物。」若是無親疏之等差,而一律兼愛之,孟子稱此人為「無父」,是禽獸也,因為孝順父母是本性自然之所發,若是悖此,則其性雖存而實亡。
故《孝經》謂:「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,謂之悖禮;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,謂之悖德」。〔本訓〕云:「悖禮忘義人性亡,無別故,養親敬謂性源,不悖天行仰,至親愛不,而愛他人者,謂之悖德傷。」
三、悅親至誠,可修齊治平
侍奉父母,以悅親為上。故隨時隨處必顯現和氣愉色,以得其歡心。
凡此,皆出於誠敬之心,以報答父母之恩於萬一。
且要效法舜之終身慕父母,以孝為一切德行之準則。並推己及人,而擴充大孝的精神,使人人親其親,長其長,家家戶戶皆和睦友愛一家親,如此天下人人皆能行孝悌之道,即「世人萬永孝傳,人明親其親復天良」,則天下豈不是太平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