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孝順不分女共男 (18)
題解:
孝順父母是不分男女,大家都應盡心盡力做到的,以報答父母養育之恩。現代社會,觀念新潮,已經有些父母,與已出嫁的女兒家庭,住在一起,接受奉養。所以,孝順父母,已不只是兒子的專利,做女兒的,也有孝養父母的機會。此外,如今科學發達,交通便利,父母雖然和兒子住在一起,其他的子女,都可以隨時、方便地與父母聯繫,噓寒問暖,寄錢送東西,盡到孝道。此外,現在有很多媳婦,與公婆相處良好,婆媳成為好朋友者,亦比比皆是。所以,孝順已經是不分兒女,不分兒媳,不分男女,大家都平等,只要有心,都能做好孝道的。
訓中訓:
一、
孝道始於侍親 事親當以敬禮歡心為本 不可有勞倦 愁苦 怨懟之態
尊親應報國恩 守道盡忠 不敢毀傷髮膚 恭順而無違心志
二、
忠孝若能克盡 立身必合乎於倫常 不敢造次悖禮 日常中低心氣
婉容 愉色 不惡於人 恪遵禮義規矩 方能報父母養育之恩
三、
為人子者 若能時時省思 反求諸己 否盡孝 否順親 於此天長日久
必得眾人欽敬 長輩寬心 風範樹立矣
語譯:
一、
孝道開始於侍奉雙親,侍奉雙親,當恭敬合禮,使父母歡心為根本,不可以有勞倦、愁苦、怨懟的態度。此外,尊崇雙親應當報答國家之恩惠,篤守正道,盡己本分。身體髮膚不敢毀傷,恭敬順從而不違背父母心志。
二、
忠孝若能竭心盡力做到,則言行作為必能合乎人倫綱常,在各種狀況下都不敢違悖禮法,日常生活中,低心下氣,容顏柔和歡愉,不嫌棄任何人,謹慎遵守禮義規矩,才能報答父母養育之恩。
三、
為人子女者,若能時時反省,要求自己:是否盡了孝?是否順了親意?能夠這樣長久的觀照省察,必定受眾人的敬佩,長輩也寬心,孝道風範也就樹立起來了。
不孝有三:
忤逆不孝之罪∼不知父母養育之劬勞,不聽從父母之言語。
忘恩不孝之罪∼不務正業與人爭鬥、殺人或被殺,累親擔憂。
絕嗣不孝之罪∼嗜酒好賭,眠花臥柳,損壞身體而不能生育。
段落要義:
一、事親尊親之方
( 一 ) 孝道開始於侍奉雙親。而侍奉雙親應當以恭敬的心態,合禮的行為,還有使父母歡心作為根本。《論語.為政篇》:「今之孝者,是謂能養。至於犬馬,皆能所養。不敬,何以別乎?」孔老夫子提出的這個問題,值得我們深思。對父母如果沒有恭敬之心,僅僅養活父母,解決父母吃飯問題,這不是孝的含意。這和飼養狗、馬有什麼區別呢?所以,對父母的恭敬心是很重要的。
〈為政篇〉另一章記載:孟懿子問孝。子曰:「無違。」 … 子曰:」生,事之以禮;死,葬之以禮,祭之以禮。」這裡是說,孝道就是不要違背禮節。父母在世,依規定的禮節,侍奉他們;死後,依規定的禮節埋葬他們,祭祀他們。
孝道包含孝養父母之身,孝養父母之心,以及孝養父母之志。孝養父母之身容易,孝養父母之心,就比較困難。這一點,為人子者要注意。二十四孝裡,有「戲彩娛親老萊子」的故事。記載春秋時代楚國人老萊子,雖然年紀已七十歲,但侍奉九十多歲的父母,還是非常孝順。每天提供的飯菜,都是柔軟可口,便於老年人食用。老萊子很體貼老人的心,從不說自己老,怕父母感傷自己的老邁。為了娛樂雙親,他常常穿起色彩鮮豔的衣服,扮成小孩,在父母身邊玩耍,甚至翻跟斗逗父母開心,讓父母捧腹大笑,使父母每天都過得很快樂。老萊子可說是確實做到了事親以歡心為本。
( 二 ) 事親是要讓父母活得開心。所以,縱然身體勞累疲倦,在面對父母時,也不要表現出來,以免父母擔心。何況《禮記.祭義篇》記載:「孝有三:小孝用力,中孝用勞,大孝不匱。思慈愛忘勞,可謂用力矣;尊仁安義,可謂用勞矣,博施備物,可謂不匱矣。」是說思念父母撫育的恩惠,忘記身體的疲勞,竭力奉養父母,這就叫做用力;尊崇仁道,安然行義,建立事功,可說是勞心,這是中孝。勞心勞力,以事父母,本來就是孝子所應該做的,怎麼可以有勞倦之態呢?更不要讓父母認為,你的疲倦憂心,是因為又要工作,又要侍奉他們所引起的,於是內疚,壓力重重,而不敢接受你的侍奉,那就沒有做到孝順了。
同樣地,生活發生憂愁痛苦的事,心裡有憤怒怨恨之氣,在侍奉父母時,也不要表現出來,以免父母擔心,替你煩惱。所以,我們要時時調整好自己的情緒思想,懂得轉念,面對困境時,自己扛,再辛苦,也無怨無悔,而且存著藉機磨練消業、成長感恩之心。這樣,才能使自己安適穩定,也才能使父母歡心、安心。
( 三 ) 《禮記.祭義》:「孝有三:大孝尊親,其次弗辱,其下能養。」是說大孝是使父母得到眾人的尊敬,中孝是不使父母因自己而蒙受羞辱。所以,孝道在日常起居時,要嚴肅謹慎,篤守正道,盡己本分。身任官職時,負責認真,為民服務,報效國家。先做到弗辱,再期望做到尊親。小的方面,對自己身體髮膚,謹慎愛護,不敢毀損傷害,做到行孝的開始。此外還要做到恭敬順從,不違背父母的心意,孝養父母之心志。
〔本訓〕云:「為人子供養雙親,菽水承歡盡孝心;誠中形外,夙夜匪懈,感動蒼穹聖神。」「豪情壯志,不為俗務所累,突破塵緣。凡事以身作則,當圓融無礙,聖凡兼。」
二、立身行道以報親恩
( 一 ) 《孝經.開宗明義章》:「夫孝,始於事親,中於事君,終於立身。」實行孝道,開始於侍奉雙親,推廣於侍奉君王,最終的目的,則是立身行道。所以,能夠竭心盡力,做到以孝侍奉雙親,以忠誠侍奉君王,其立身行道,必定能合乎綱常倫理,就是在倉促急遽的時候,也不會違悖禮義、越軌妄為。
( 二 ) 《孝經.天子章》曰:「愛親者,不敢惡於人;敬親者,不敢慢於人。」這是說,親愛父母的人,不敢厭惡別人的父母。這是因為希望自己的父母,也能夠得到別人的尊重,不會被別人所厭惡。所以日常生活中,孝子總是低下心氣,以溫婉柔順的容貌,愉快的臉色來對待別人。並且謹慎遵守禮義規矩,不會因為自己的錯誤言行,使父母遭受侮辱,這樣才是報答父母養育之恩的方法。
〔 本訓〕云:「立身行正道,方能報答尊堂哺育恩;經典為提攜和鞭策,父執長輩敬欽。」「做人處事規律從容,嚴謹不失根本。」正言詞,低心氣,婉約恪守,誓言依循。細參究,禮門義路,舉止合綱常人倫。」
三、樹立典範
孝子行孝的方式,除了依據天生的孝心外,大都取法於書籍,或者親戚、國人的行為,但是,這些人的孝行,不一定適合自己。因此為人子女者,應該參考《孝經》、《禮記》、《論語》等孝道書籍或文章,而且時時省思,反求諸己:自己對父母的言行,是否盡了孝?是否順了親意?假如能夠如此自我反省,改善修正,日久天長,必定孝行無虧,不但父母長輩寬心,更樹立了孝道風範,受到眾人的效法欽敬!
〔本訓〕云:「為仁由義,循序漸進,身心皆得妙情。」「廣種福田,存心善念,就在二六時中。」「恢復綱常倫理,舉孝尊親,眾人仰欽。當機立斷,善加發揮,志向與眾不同。」
注釋:
1 、造次:倉促急遽的時候。《論語.里仁》子曰:「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,造次必於是,顛沛必於是。」